西藏农村低保标准五年间提高了一倍

作者:白晓丹 范立辉发布时间:2020-10-28 来源:西藏日报

  10月27日上午,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助力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肩负着实施农村低保兜底脱贫、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关爱保护、加强残疾人保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等工作。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际,自治区民政厅紧紧围绕兜底保障水平、兜准救助对象、兜住救急防线目标任务,细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全力以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提高救助标准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饶边疆介绍,近年来,西藏各级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2015年每人每月590元提高至2020年每人每月847元,增长43.5%;农村低保标准从2015年每人每年2350元提高至2020年每人每年4713元,增长100.5%;2020年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3213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7070元;从2020年1月1日起,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二类区由每人每月1000元调整为1059元,三类区由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为1271元,四类区由每人每月1350元调整为1430元。

  自2015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推动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了民政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共有153564名城乡低保对象,13722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共实施包括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7454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4815.51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饶边疆介绍道。

  提高供养、收养水平

  截至目前,西藏共有80个养老机构(含老年护理院、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社会福利院等)和11个儿童福利机构,2015年底,分别实现有意愿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孤儿集中收养率达100%的目标。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杨晓蓉说,自西藏2015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双集中”两个“100%”目标后,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持续提高集中供养、收养水平。“‘十三五’期间,西藏共投入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12116.86万元,升级改造建成后的养老机构,更好保障集中供养(收养)群体服务需求。在安全保障方面,自2017年以来,对全区80个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分期分批进行维修改造,持续开展机构安全生活月活动。服务质量方面,围绕民政部115项养老机构服务指标,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我们每年还举办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旨在提升他们的从业技能,更好服务集中供养对象。同时,持续深化‘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集中供养对象珍惜幸福生活、增强文化自信、激发爱国热情,筑牢其思想防线。”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192名孤儿实现了在市(地)以上儿童福利院集中收养。共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4亿元,惠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3.9万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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